沂南县检察院被评为“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8-07-27 09:33:0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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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检察院被评为“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沂南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62018年度“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县委和市院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第一书记”工作,派驻两位得力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到张庄镇辉山村驻村帮扶。帮扶期间,院领导多次前往该村了解村情、查看村貌、听取民意,与驻村干警一道制定帮扶计划,有效推动帮扶工作高效开展。派驻的两位“第一书记”深入群众,从帮助村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到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到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张庄镇党委政府和该村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响应县委号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为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基层治理法治化和群众脱贫致富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