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抢劫犯获刑十年半
发布时间:2018-08-02 10:19:0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048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近日,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苗策录涉嫌抢劫犯罪案件荣登山东省检察机关2017年度“我最满意案件”展评榜。谈起该案,沂南县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闫敬礼说:“此案的案情还挺蹊跷。”

    原来,2017329日,该院侦监科办案检察官高献国和检察官助理刘兰奇到该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开展刑事执法检察监督,在查看范忠涛、郭波(二人已判刑)等人系列抢劫案卷时,发现公安机关当时仅对以上二人立案侦查,而案卷显示:叫“苗波”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早已不知去向。

    据案卷中范忠涛当时的供述,“苗波”系苗家官庄人。获得这一线索后,二人又来到经济开发区所辖的苗家庄村、苗家官庄村和大庄镇苗官村进行调查走访,其中苗家官庄村的一名群众证明本村确实有个青年叫“苗波”,小名叫“红光”,户籍姓名为“苗策录”,并称此人可能犯了事,已经连续多年在外躲着。根据判断,二人当即将该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并建议让同案人范忠涛对“苗波”进行辨认。同年330日,公安机关让范忠涛对苗策录照片进行辨认,范忠涛一眼就认出了苗策录就是九年前与他一同抢劫的“苗波”。417日,承办人再次了解该案时发现公安机关仍未立案侦查,随即启动监督立案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很快立案。不久,在外打工的苗策录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7725日,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苗策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2017年,沂南县检察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20人,监督撤案1111人,追捕追诉52人,侦查监督质效实现了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