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沂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8-02 15:40:16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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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沂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介绍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县政府和县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权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消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对县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县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侦察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县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

5、公诉部门。对县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

6、监所检察部门。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最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

8、检察技术部门。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有关部门办理案件中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等。

9、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预算

纳入沂南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7年预算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721.90

公共安全支出

1,480.39

    一般公共预算

1,721.90

  检察

1,480.39

    政府性基金预算

    行政运行(检察)

1,079.7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38.64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57.00

三、事业收入

    控告申诉

5.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9.30

五、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6.4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6.42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2.36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2.36

    行政单位医疗

52.36

住房保障支出

69.85

  住房改革支出

69.85

    住房公积金

69.85

本年收入合计

1,721.90

本年支出合计

1,721.90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九、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721.90

         支出总计

1,721.90

2.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2017年预算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721.90

工资福利支出

800.93

    一般公共预算

1,721.90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0.9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9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专项支出

293.14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类)

192.00

三、事业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721.90

本年支出合计

1,721.90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九、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721.90

支出总计

1,721.90


3. 2017年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预算内资金

一般转移支付收入

 

 

合计

1,721.90

1,721.90

1,334.90

30.00

357.00

 

135

检察院

1,721.90

1,721.90

1,334.90

30.00

357.00

 

  135001

  检察院本级

1,721.90

1,721.90

1,334.90

30.00

357.00

 

 

4. 2017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1,721.90

1,236.76

485.14

135

检察院

1,721.90

1,236.76

485.14

  135001

  检察院本级

1,721.90

1,236.76

485.1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80.39

995.25

485.14

04

      检察

1,480.39

995.25

485.14

  204

  04

01

    2040401

        行政运行(检察)

1,079.75

995.25

84.50

  204

  04

0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38.64

38.64

  204

  04

04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57.00

357.00

  204

  04

08

    2040408

        控告申诉

5.00

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9.30

119.3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6.42

116.42

  208

  05

0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6.42

116.4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2.88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2.8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2.36

52.36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2.36

52.36

  210

  11

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2.36

52.3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9.85

69.85

02

      住房改革支出

69.85

69.85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9.85

69.85


5. 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预算

 

2017年预算

本年度收入合计

1,721.90

本年度支出合计

1,721.9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

1,721.90

公共安全支出

1,480.39

  经费拨款(补助)

1,334.90

  检察

1,480.39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行政运行(检察)

1,079.75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30.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38.64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57.00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控告申诉

5.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9.3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6.42

  其他预算内资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6.42

  一般转移支付收入

357.00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2.36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2.36

    行政单位医疗

52.36

住房保障支出

69.85

  住房改革支出

69.85

    住房公积金

69.85


6.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1,721.90

1,236.76

800.93

224.91

210.92

485.14

 

135

检察院

1,721.90

1,236.76

800.93

224.91

210.92

485.14

 

  135001

  检察院本级

1,721.90

1,236.76

800.93

224.91

210.92

485.1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80.39

995.25

629.27

155.06

210.92

485.14

 

04

      检察

1,480.39

995.25

629.27

155.06

210.92

485.14

 

  204

  04

01

    2040401

        行政运行(检察)

1,079.75

995.25

629.27

155.06

210.92

84.50

 

  204

  04

02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38.64

38.64

 

  204

  04

04

    20404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357.00

357.00

 

  204

  04

08

    2040408

        控告申诉

5.00

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9.30

119.30

119.30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6.42

116.42

116.42

 

  208

  05

0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6.42

116.42

116.42

 

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2.88

2.88

 

  208

  27

02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88

2.88

2.8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2.36

52.36

52.36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2.36

52.36

52.36

 

  210

  11

0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2.36

52.36

52.3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9.85

69.85

69.85

 

02

      住房改革支出

69.85

69.85

69.85

 

  221

  02

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9.85

69.85

69.85

 

 

7. 201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上年结转

2017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8.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7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合计

1,236.76

1,236.7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00.93

800.93

  30101

  基本工资

274.91

274.91

  30101

  基本工资

7.17

7.17

  30102

  津贴补贴

315.79

315.79

  30102

  津贴补贴

7.89

7.89

  30103

  奖金

22.91

22.91

  30103

  奖金

0.60

0.60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6.82

16.82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4.04

34.04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2.96

2.96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0.89

0.89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0.61

0.61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0.07

0.07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2.81

2.81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13.46

113.4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10.92

210.92

  30201

  办公费

20.00

20.00

  30202

  印刷费

5.00

5.00

  30204

  手续费

4.00

4.00

  30205

  水费

5.00

5.00

  30206

  电费

28.16

28.16

  30207

  邮电费

18.00

18.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00

10.00

  30211

  差旅费

9.00

9.00

  30213

  维修(护)费

6.00

6.00

  30215

  会议费

5.00

5.00

  30216

  培训费

9.00

9.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0

10.00

  30226

  劳务费

10.00

10.00

  30228

  工会经费

11.08

11.08

  30229

  福利费

1.01

1.01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6

1.7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7.91

57.9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91

224.91

  30303

  退职(役)费

1.16

1.16

  30305

  生活补助

6.19

6.19

  30309

  奖励金

0.08

0.08

  30311

  住房公积金

68.08

68.08

  30311

  住房公积金

1.77

1.77

  30312

  在职住房补贴

96.22

96.22

  30312

  在职住房补贴

2.51

2.51

  30313

  离休住房补贴

1.58

1.58

  30313

  离休住房补贴

29.16

29.16

  30314

  取暖补贴

0.33

0.33

  30314

  取暖补贴

5.29

5.29

  30314

  取暖补贴

12.54

12.54


9.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合计

192.00

192.00

192.00

 

135

检察院

192.00

192.00

192.00

 

204

04

04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135001

  检察院本级

192.00

192.00

192.00

 


注: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10.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合计

39.76

29.76

29.76

10.00

 

135

检察院

39.76

29.76

29.76

10.00

 

  135001

  检察院本级

39.76

29.76

29.76

10.00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院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 1721.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5.49万元,增加8%其中:财政拨款  1721.9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 1721.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2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5.49万元,增加8%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480.3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9.30 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 800.9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91万元,专项支出293.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721.90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135.49万元,增加8%其中:经费拨款1334.9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3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 357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21.90 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135.49万元,增加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0.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30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2.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69.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721.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80.39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119.30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2.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9.8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 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1236.7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025.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 210.9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沂南县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9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192 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39.7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9.76 万元,公务接待费 10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减少11.2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均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5.24  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明显减少。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数据与不准确,预算金额与实际业务相比明显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