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4:59:17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952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5日在沂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魏友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的新期待,服务和保障全县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改善民生重大部署。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障等措施,自觉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先后在教育、卫生、计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7人。围绕我县黄沙、石英砂等资源滥采盗采严重的问题,依法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案件15件17人,严肃查办环境监管、污染治理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围绕我县养殖、畜牧、企业生产、非法占地等造成的严重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跟进服务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先后对9家涉及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主管单位予以监督纠正规范。办理的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违规爆破生产造成居民房屋毁坏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该企业做出了责令停业整顿的决定,并对10余户受损严重的房屋进行了重新修建,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贯彻反腐倡廉新要求,严肃查处影响和谐稳定、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件2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6人。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重大犯罪的刘某某,潜逃三年多后被抓捕归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个别乡镇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过程中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伪造或帮助购买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问题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我们依法查处涉及6名干部的窝串案后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欢迎。在市院的统一指挥下,先后派出十余名干警参与了临沂大学腐败窝案、威海市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书记兼主任姜玉毅受贿案的查处,有力促进了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安居乐业的新期待,深入推进平安沂南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大力深化平安建设。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案件质量联席会议等制度,严把批捕起诉关,案件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好转。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39人,起诉446人。与县公安局会签了《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工作办法》,先后对16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从快妥善处理。坚持宽严相济,对131名犯罪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作出了不捕不诉决定。继续深化刑事和解、侵财犯罪案件被害人赔偿机制,促成和解58件,为13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6万元。

(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着眼于防范和杜绝冤假错案,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9件,追捕、追诉漏犯33人。其中办理的“零口供”抢劫案,案犯刘增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4年度优秀诉讼监督案件”。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两个专项活动”,办理执行监督、诉讼违法监督案件25件,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21件。支持起诉的拖欠于西林等71名农民工工资和拖欠153户蔬菜种植户63万元良种繁育款合同纠纷两起案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于西林等71名农民工致信市院鲍峰检察长表示感谢。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检查活动,纠正违法23件,变更强制措施15件15人。对全县579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教育管理、公益劳动、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13次,联合约谈社区矫正对象163人次。

二、坚持服务和保障民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民生导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用心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

(一)依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村官犯罪案件。针对个别村干部在计划生育、房屋规划、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经济犯罪、引发群众上访的问题,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院积极介入,先后立查了2起村干部涉嫌受贿犯罪案件,并积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有效维护了农村稳定。抓住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监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其中针对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防范教师性侵未成年学生犯罪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4年度优秀检察建议”。

(二)依法妥善化解群众信访。建立健全检察长接访以及部门联合接访等机制,对群众诉求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开通连接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视频接访系统,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接访模式,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确保群众及时得到满意答复。共接待来信来访298件次,处理集体访45件次,受理民生热线举报电话及法律咨询195件,接到感谢电话56个。

(三)完善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五进两服务”大走访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走访农户、村居、企业、学校100余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20余个。在大走访活动中,得知马牧池乡桃花峪村齐某在烟台务工造成八级伤残,由于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后期治疗和伤残补助等相关费用,生活陷入困境,我院积极帮助齐某多方协调,提供法律援助,使齐某的诉权依法得到主张,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款5万元,当事人专门送来“匡扶正义、为民服务”锦旗表示感谢。

三、坚持创新举措,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主动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努力扩大民生检察的社会认知度,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以积极推进涉检信访改革为动力,创新建立群众诉求服务平台。依托检察专线网,研发群众诉求服务平台,设置刑事和解、刑事救助、群众诉求、风险预警、区域导航5大版块。各部门对办理的有信访矛盾隐患的案件、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群众诉求、刑事被害人救助等信息,做到及时上传,实现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使群众诉求表达和联系服务、帮扶救助群众工作形成一个整体,努力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通过该系统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58件,解决群众诉求63件,化解矛盾31起,救助刑事被害人27人。该经验做法先后被省、市院转发。

(二)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廉洁意识为目标,探索创新红色预防文化教育模式。立足沂南红色革命老区、革命遗址多的优势,全力打造廉政教育与红色文化高度融合的沂南预防品牌。在原有“五个一”警示教育基础上,选录14名青年骨干充实到警示教育宣讲团,深入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教育3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在长达40公里的沂蒙生态大道沿途悬挂了预防文化标示牌,联合县纪委在马牧池—全省群众路线教育基地建立了廉政警示教育展室,在各景区设立了红色预防文化图板;拍摄《预防文化红又红》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制作发放《画说预防》宣传读本5000余册,寓预防文化和红色旅游于一体,构建起具有沂南特色的红色预防文化新格局。该做法被人民网、检察日报、山东政法等媒体刊物宣传推广。

(三)以深化提升三项建设为契机,筑牢检察改革的基层基础保障。突出检察室个性化特色,围绕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受理、有效调处机制,积极打造派驻检察室效能升级版。把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工作重点,帮助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35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7次,协助乡镇经管站介入“问题村”,对村财务进行清理和公开15件,约谈村“两委”干部88人,有效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全面落实检察室与各部门业务衔接运行机制,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不断加强对基层行政、司法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发现并移交村干部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8件,立案查处4件4人。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严格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和谐检民关系建设。

(一)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执法为民意识得到新增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开展自选动作,先后组织干警到华东革命烈士陵园、沂蒙革命纪念馆接受教育,成立“金剑”志愿服务队到乡镇敬老院、希望小学送温暖,到社区街道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改进工作作风,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持面对面征求意见,共走访群众250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206条。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从治理“庸懒散”、解决好干警的精神状态问题入手,在纪律考勤、检务保障等方面修订完善十余项制度,健全了防范和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丰富教育培训模式,执法能力得到新提高。制定《培训练兵方案》,常态化执行“六个一教育培训模式”,依托“检察官讲堂”、“新法半小时讲堂”等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13次,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成立“卧龙源”青年学会,先后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论文交流、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29次,全方位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能力。组织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青年重任在肩”推进业务发展座谈会和“青春梦、检察情”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执法形象有了新改变。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修订《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公诉人出庭评议办法》等制度12项,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出庭评审、评议案件3次,整改问题12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双无”检察院创建等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检务督察、干警家属夜校等廉政防控体系,切实做到24小时无缝隙监督,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

(四)主动接受监督,执法公信力得到新提升。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派驻检察室宣传日、12.4宪法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探索检务公开新途径,积极开展检察宣告,全面推行终结性诉讼法律文书公开和案件信息查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提升了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得到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基层基础保障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得到解决。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偏少,专家型拔尖人才匮乏,人少任务重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第一年,也是检察机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胸怀全局,服务民生,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来审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把检察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到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二是坚持业务立检,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坚持素质强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继续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四是坚持公信树检,自觉接受监督。创新完善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机制,切实抓好人大决议决定和代表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为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深入落实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不断把法治建设推向深入,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新沂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 2023年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