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1 16:16:5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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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9日在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洪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在转隶中寻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与进步。

一、一以贯之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中央重大改革任务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认识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第一议题,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运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微党课”“今天我来讲等党课新模式,引导全体干警学原著、悟思想,听党话、跟党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38次。

坚决完成侦防部门转隶任务。拥护党中央决定,正确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认真担负起支持改革、服从改革、配合改革的政治责任。201712月,配合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三部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转隶工作,划转编制24个,转隶人员20人,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案件线索34条。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围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审查起诉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834人。其中,张某某行贿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张某贪污、洗钱案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典型案例

认真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要求,员额检察官全部定岗办案一线。落实权力清单,将大部分办案权限下放给员额检察官,改变了以往承办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的三级审批模式,做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优化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6个整合为8个。推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员额检察官一办到底。新的机构设置和办案模式运行以来,程序更加规范,质效日益提升,-件比持续优化。

二、一以贯之顾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检察长一号工程,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线索摸排、提前介入、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等机制,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2018年以来,受理涉黑恶案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4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同时,将发现的9条涉黑恶保护伞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张某某等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菜霸受到依法严惩,铲除了农村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由此撰写的《乡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治理对策研究》,获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二等奖。

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疫情期间,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意见》《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10条意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检察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健全与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常态联系会商机制,深入分析研究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在检察环节依法加快涉企案件诉讼进程,做到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诉累。办理民营企业人员轻微刑事案件6件,依法对5名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合规案件办理和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办理的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守护沂南绿水青山。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依法批捕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350人,起诉152236人。积极开展为蓝天助力,与河(湖、林)长同行”“守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聚焦沂河、蒙河、汶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与县水利局等部门签订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依托联合巡查执法、诉前检察建议、环境损害磋商等机制,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

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选派7名干警任职第一书记、参加乡村振兴服务队、参与省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小组、担任社区总支红领书记,先后在张庄镇、依汶镇、孙祖镇、界湖街道所辖8个村居社区驻点帮扶。聚焦党的建设,优化两委班子,培养后备干部,农村党组织战斗力不断增强;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修路打井供水,乡村生产生活不断改善;聚焦产业结构调整,成立合作社,拓展新项目,发展新产业,实现增收创收;聚焦基层治理,广泛开展宣传,优化人文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共同提高,乡村振兴发展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三、一以贯之谋发展,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沂南建设。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272700人,批准逮捕1353164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955165人,提起公诉33114028人。其中,119人被判处510年有期徒刑,68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纠正刑事执行、监管活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执行违法174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221件,全程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特赦的检察监督工作。《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及强制医疗情况的调查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调研报告

做强民事检察。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利用多种办案方式,合理引导当事人息诉止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将民事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相融合,办理支持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起诉案件206件。运用支持起诉+息诉和解模式,促成和解59件支持起诉案件,在诉前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0余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手段,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1件。其中,李某某行政赔偿纠纷检察监督案,在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中获评优秀案件。办理的某公司违法拖欠工人工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成功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和省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五年来,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案件191件,督促整治环保、矿山等领域违法企业40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400余万元。聚焦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道路安全、安全生产、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办理了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的案件。就居民饮用水安全管理问题发送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做大未成年人检察。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系统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县监委、县教体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八部门共同会签了《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构建起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格局。五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34169人,审查起诉153198人,开展社会调查106人次,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93人次,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8次。其中,郭某某猥亵儿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抗诉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做精法律监督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7件,监督立案76件、监督撤案55件,纠正漏捕漏诉190人,提出提请抗诉25件,法院改判18件。监督立案的苗某抢劫案,白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董某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我最满意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两项监督案件。高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3.9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23%。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发出检察建议96件,回复率、采纳率均达100%。探索运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三方确认、一方见证工作机制,对不捕不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公开听证74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做细信访维稳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依托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和12309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高效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依法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接待群众来访706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9件次,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88办理司法救助110件,为10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2017年,控申接待室被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四、一以贯之重自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沂南检察铁军

从细从长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每半年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党员干警人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体干警人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每周向全体干警发送周末一提醒廉政短信,在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跟进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做到令行禁止,警钟长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把整改上级巡视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照个性和共性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制定方案、列明清单,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净化一股风气。

从严从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灵活运用四种形态,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整治顽瘴痼疾之首,查纠整治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36名干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8项。深入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 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活动9次。结合办理的系列特大跨境电信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案件,在全县各银行网点张贴断卡行动检察官提示卡,开展断卡行动检察建议集中送达活动。坚持当下治长久立相结合,先后修订完善15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全员学习、狠抓落实。

从精从深抓好专业化建设。持续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鼓励外出学习、参加培训,积极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疑案研讨等活动,引导干警加强业务学习和实战锻炼,队伍素能不断提升。6名干警入选全国、省市检察机关人才库,打造的电子数据取证综合协同平台、三独立两监督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模式等创新项目,分别在省市获奖。《三实三促构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新格局》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建立的刑事案件联席会商机制,获评全省基层院第一批典型事例9个部门和48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5名干警被评为首届齐鲁最美检察官”“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全市十佳公诉人。在全市检察工作年度考评中,我院连续5年走在第一方阵,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临沂建设先进集体”“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从快从优抓好公共关系建设。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及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工作、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程序和流程全程监控,探索建立的三个链接改善退查案件流程监控机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十佳创新项目。细化实化谁办案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制作发放《检察职能一点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法治宣传读本,为法治沂南建设贡献检察智慧。依法依规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5834件,公开法律文书3319份,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1万余条,办案透明度、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分不开的,是与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分不开的,是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只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肩负起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使命和责任,推进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再上新水平。

只有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求极致精神依法能动履职,才能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只有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才能更好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发挥助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

只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勇于自我革命,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队伍,才能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些经验,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发扬光大。

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力度和刚性仍需增大增强;二是服务保障大局的机制措施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融入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式方法需要更加灵活深入;四是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全县抢抓机遇、加速赶超、全面崛起的五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依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更加富裕美好沂南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为此,我们将更高站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大局,更优质量推进四大检察,更严标准强化队伍建设。

2022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十八届人代会精神,坚持能动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党建,引领沂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向。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性修养的内生动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党建强力引领业务、业务深度融入党建,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是强服务,拓展沂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空间。聚焦三大攻坚战“345”工业强县、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围绕金融监管、虚假诉讼、校园性侵等问题,落实好最高检一号至七号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新司法理念,重视诉源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信访矛盾化解。

三是强监督,提高沂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严惩虚假诉讼,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4+5”法定责任,通过事前磋商、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跟进监督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是强宗旨,厚植沂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检察+乡村振兴工作新途径,持续抓好检察长接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对涉黑恶犯罪、经济犯罪等,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

五是强管理,提升沂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质效。严格抓好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强化业务数据监管,对标上级检察院考评办法和县委考核标准,定期分析业务运行状况和办案质效,促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发挥好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

六是强赋能,培育沂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加快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和科学管理机制,做到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抓好数字化和大数据应用,高标准做好信息化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七是强创新,打造沂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品牌。以精品创建为抓手,对标对表先进县区检察院,把争创省字号”“国字号典型案事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列入创先争优必答题。以培树先进典型为抓手,积极培育业务标兵能手,加快素能提升人才工程建设。以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精细管理、严管厚爱,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使命在肩、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建设更加富裕美好沂南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级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县检察院于20195月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改革后共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政治部8个部门。

2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多功能、一站式的检务公开平台,主要功能为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5、十大业务: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611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81026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7、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国家权力机关对已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员免除全部或部分刑罚的制度。20196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8、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旨在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9、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通过不同手段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检察机关可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

10、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中,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11、案-件比:是指一个案件与该案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形成的数之和在统计意义上的一个对比关系。201910月,最高检确定了-件比的概念、计算方法、有关内容的选择,并作为核心指标纳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

12、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13、诉源治理:20212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以及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1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20203月起,最高检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等省市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犯罪相对不诉适用机制改革试点。2021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做好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后续工作。随后,最高检部署在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10个省份开展为期一年的第二期试点工作。

15、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16、公益诉讼“4+5”公益诉讼四个传统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近年来相关法律制定、修改,把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五个领域公益诉讼相继纳为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