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5:10:49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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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0日在沂南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友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司法公正、反腐倡廉的新期待,按照“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要求,用心履职,积极作为,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精心谋划,勇于担当,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深入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着力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着眼于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先后与省院挂牌督办的“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林海花田、沂南县新建客运中心等19家企业,建立了长效联系机制,通过开展法制宣传,不断增强企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积极打造服务企业发展绿色通道,提供法律咨询和上门预约服务,做到“零距离”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先后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3个。

深化细化服务措施,依法保障群众利益。围绕“铁腕治污”,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办理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5件,推动相关部门排查拆除违规畜禽棚舍409个,改建环保养殖场舍100多万平方米,使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共排查出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周边安全隐患75处,办理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3件。如针对群众反映的336省道湖头镇水由联小段道路及配套设施不完善,给过往学生、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向公安交警、道路管理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安装减速带和警示牌,有效维护了交通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小麦综合直补政策落实发出的检察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检察建议评选中获二等奖。针对查办的新农合领域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有效保障了国家惠农资金的落实。

常态化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保障民生力度不断增强。持续推进“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和“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活动,共走访联系群众560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69条,争取帮扶资金60余万元,帮助解决困难问题31个。如针对大庄镇远家庄子村村民邱某因未被录入户籍管理系统,多次申请未能办理身份证的问题,派驻检察室干警通过沟通协调、积极工作,最终使外出39年无身份证的邱某恢复了户籍。《检察日报》、临沂电视台对此予以报道。在全市检察机关民意调查中,群众对我院的满意率达96.28%,比去年提高了2.16个百分点。

二、积极投入平安沂南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安居乐业的新期待,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周密部署打击突出刑事犯罪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全力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60件5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34件267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2件68人,批捕“两抢一盗”及诈骗案件59件76人,批捕贩卖毒品等涉及“黄赌毒”案件13件1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1件581人,提起公诉465件505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80名犯罪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促使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共受理并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350件,处理集体访22件,化解了矛盾,减少了对抗。深入推进检察宣告制度,对容易产生争议的不批捕、不起诉等23起案件集中进行宣告,邀请案件代理人、辩护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公开阐明作出决定的依据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送达决定文书,努力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接受处理决定,把检察宣告打造成向人民群众以案释法的新平台。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5件2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件2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6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良种补贴、新农合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等惠农扶贫领域,组织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先后查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刘志朴、赵万兵,高湖卫生院原院长张中奎等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2件12人。成功办理市院交办的临沂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原局长崔崇剑受贿217.1万元特大案件,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深入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近年来查办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调研,制定出台《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全年共约谈45人,与约谈对象签署《职务行为廉洁自律保证书》26份,帮助相关单位完善相关制度6项。用心用力创新红色预防文化模式,制作发放《画说预防》、《红色预防文学专刊》等宣传读本5000册,拍摄播放《红色预防在沂南》专题片,举办了“特色预防文化巡礼”暨临沂市检察机关第五期人民监督员基层行活动,在22家单位聘请了预防志愿者,并在县供电公司挂牌成立了全市第一家“预防志愿者工作站”,构建起具有沂南特色的预防文化新格局。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立案12件12人、撤案17件20人,追捕追诉15件15人,提请市院抗诉2件2人,提出抗诉4件4人,法院已改判3件3人。追诉的被告人刘增胜抢劫案,被告人刘增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23人,纠正监管违法6件6人,监外执行违法14件14人。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共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19件,执行监督案件9件,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39件,支持起诉案件9件。

三、全面深化“三项建设”,进一步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以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主动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实际、协调推进,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逐条查找不规范问题,重点在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5次,组织案件质量评查13次,编发督察通报6期。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出意见建议函等方式,认真征求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坚持边查摆边整改,对自查的22个问题和征求的32条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建立清单,逐一整改落实,通过修订完善20项制度,建立起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按照市院统一部署,按期完成了统一业务软件平台、侦查情报信息系统和同录中心建设,顺利通过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验收,远程讯问系统、视频接访系统相继建成应用,实现了检察工作信息共享和可视化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侦查办案的质量与效率。

全面深化派驻检察室建设。积极打造派驻检察室标准化、特色化建设升级版,全院7个派驻检察室中有3个被省院评为一级检察室。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接地气的作用,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走访社区、村居120余个1700余户,帮助化解矛盾纠纷135件,摸排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5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查处6件,派驻检察室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全面推进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起公正廉洁执法良好形象。

坚持以上率下,“三严三实”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专项整改活动,层层作专题党课辅导,先后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9次,组织党员干警到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莒南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沂蒙红嫂纪念馆等开展体验式党性教育活动7次,严肃查摆整改问题40余个,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11项,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常态初步形成。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全面加强中层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凝聚中层干部的战斗力、执行力和创新力。

坚持党建带队建,干警纪律观念、素质能力持续增强。开展以“亮身份、明岗责、创佳绩、争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觉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强化治庸问责,强化考勤、考绩、考纪、考廉,先后组织开展检务督察62次,建立起管人管事管权长效机制,实现了队伍零违纪、执法零过错、办案安全零事故的目标;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围绕提升强化法律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锻造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全年共有12名干警被市级以上检察机关表彰,1人入选省级检察机关人才库;申报参评的创新成果《“四位一体”打造红色预防文化品牌》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三等奖,撰写的《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及强制医疗情况的调查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调研报告;党的建设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全院整体工作迈入全市检察机关年度考核先进行列,集体荣立三等功。

深化检务公开,执法公信力得到新提升。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设立新媒体工作室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与代表、委员及各界群众的联系渠道,积极拓展检务公开新途径,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3次,会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当事人回访活动6次,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监督15次,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得到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基层基础保障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得到解决。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现有干警素质与当前检察机构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人才流失、人少任务重的矛盾更加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推进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胸怀全局,服务民生,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来审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深入推进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把检察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到服务和保障民生上。二是坚持业务立检,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坚持素质强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严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继续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四是坚持公信树检,自觉接受监督。创新完善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机制,切实抓好人大决议决定和代表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为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深入落实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不断把法治建设推向深入。五是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努力在更高层次上走在前列。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重点围绕即将推开的司法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在更高层次上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新沂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