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5:16:2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2320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4日在沂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友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和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市院工作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与进步。五年来,我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业务立检,积极推进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

(一)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70件2798人,审查批准逮捕1302件14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24件3294人,审查提起公诉2337件2850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嫌疑人303人,提起公诉500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88人,提起公诉824人;批捕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65人,提起公诉90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非羁押诉讼工作机制,稳妥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先后对307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6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38起案件进行了刑事和解。

(二)惩治腐败与深化预防并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反腐败决策部署,依法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6件11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4件8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29人。查办的县民政局原局长刘长久、县规划局原局长徐团年等贪污贿赂大要案,社会反响强烈。在河砂资源管理领域立查2起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在安全生产管理领域立查3起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的法治化水平。经市院指定管辖,立案侦查了市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原局长崔崇剑受贿217.1万元特大案件、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兼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高志斌(副处级)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私藏弹药重大案件,崔崇剑、高志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受省院指派,圆满完成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正厅级)、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原局长单果潍(正处级)贪污、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特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王永利被判处无期徒刑,单果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成功树立了能打善战、勇办大案的沂南自侦品牌。

办案中,我们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执法理念,坚持把办案安全摆在第一位,深入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健全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讯问监控设施规范化建设和办案工作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现了执法办案全程留痕、全程监控。

同时,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常态化,在院机关和派驻检察室设立6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建警示教育巡回宣讲团,聘任30名预防志愿者,先后接待乡镇、县直部门党员干部2.1万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全县中小学巡回宣讲62场次。与国税、供电等22个县直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廉政共建和预防文化建设活动的暂行办法》,与县文广新局、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实现了检察预防文化与地方红色文化的高度融合,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先后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1件3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件55人,监督撤案38件41人,依法追捕追诉178人,对错误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1件。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3件16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81件,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33件,执行监督案件101件,支持起诉案件28件。2016年,共对13起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已作出再审改判。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责,将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0件80人,罪犯又犯罪案件61件79人,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监外执行违法情形96件96人。

五年来,我院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先后有5起诉讼监督案件和4份检察建议受到最高检和省院表彰。其中,在办理蒋立同职务侵占案中发现并查办的司法人员王守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被评为“全国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枣庄市峄城区城市供排水管理中心不服法院执行案中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被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2016年办理的白金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优秀诉讼监督案件”,董勤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优秀两项监督案件”。

二、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自觉将检察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和服务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对新常态下检察机关服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探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建议督促整治高污染企业38家,依法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被告人26人。全力保障“三引一促”工作,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起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被告人21人。积极服务大项目建设,严把行业廉洁准入关,先后在县医院门诊外科大楼、沂河湿地公园等80个工程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761次,发出检察建议29份,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了诚信体系建设。

(二)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依法起诉涉嫌制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被告人17人,立案查处监管领域失职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4人,保持了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立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0件40人。常态化开展“结亲连心”、“五进两服务”大走访和驻村帮扶、扶贫脱贫等工作,共走访联系群众2.3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736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322个。

(三)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2016年5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现独立运行以来,通过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检工作机制,先后帮助16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4人,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9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接访长效机制,通过设置律师值班室、制定律师接访值班制度等措施,突出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的作用,做到释法说理到位、答疑解惑到位、化解矛盾到位。

三、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推动“三项建设”深化升级

一是派驻检察室建设提质增效。新建改建的7个派驻检察室中,已有5个被省院命名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中,不断延伸检察工作链条和触角,先后摸排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3件,化解矛盾纠纷168起,派驻检察室对基层法治化的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创新建立了以派驻检察室为点、以机关内设机构为线、以辖区所有扶贫户为面的三位一体“交叉式”精准预防新模式,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精准预防”的新路子。通过入户走访、摸排筛选,查处利用编造虚假信息等手段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00余万元的滥用职权犯罪案件2件2人,有力维护了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检察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按照省市院统一部署,围绕“智慧型检察院”建设任务,先后投资500余万元建成高标准办案工作区、同录中心和办案指挥中心,完成了侦查情报信息系统、远程讯问系统和视频接访系统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培训,强化应用,信息化支撑办公、助推办案的效果逐步显现。

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健全统一受案、全程控制、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自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3893件,发出流程预警提醒760次,公开重要案件和程序性信息1100余条、法律文书418份。建立检委会委员常态化评查案件机制,共评查案件260件,纠正不规范问题185个。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各类监督活动65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500余人次,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

四、坚持创新驱动,有效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一是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以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罚金刑执行监督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协调配合和到位监督,初步构建起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新机制。该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和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认可,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创新项目二等奖”。

二是创新强制医疗案件办理专项监督机制。积极适应刑诉法修改后办理新型案件的新要求,针对涉案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科学研判,建立并试行强制医疗案件办理专项监督机制,初见成效。这一创新做法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项目三等奖”。

三是搭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开通统一举报电话和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实行检察长巡访接访机制,完善网上举报流程,进一步畅通了便捷高效的信访“绿色通道”。近年来,共受理来电来信来访1724件2367人次,受理集体访、告急访58件。探索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1件,救助刑事被害人105人,发放救助资金21万余元,帮助身处困境的46个被害人家庭渡过难关。

四是创新检察宣告运行新机制。围绕打造释法说理新平台,建立完善“以案分类、以人分类、以案说法”的检察宣告新模式。2015年以来,按照公开宣告、社会监督、当事人评议、跟踪回访“四位一体”要求,由办案检察官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等144人次参与67起轻微刑事案件的集中宣告,公开阐明作出决定的依据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并送达决定文书,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决定,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司法公正。

五、坚持精兵强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持之以恒。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研讨、主题演讲、实地体验和“党员先锋岗”创建等活动,干警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强化,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职业修为逐步养成。

二是班子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充实新知识,提高党组研究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强化道德修养、带头加强自我约束,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表率示范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是专业化教育常抓不懈。持续开展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主要内容的“素能提升年”活动,先后组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50余次,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大幅提升。坚定不移地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改革,坚持标准、从严控制,严格执行省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官配置比例,明确遴选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经过考试、考核、考察,择优选任32名办案数量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办案质量好的业务骨干遴选入额。

四是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完善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监督、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清理超标办公用房,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反对“四风”。抓好省委巡视组和市院巡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日常管理,强化检务督察,强化治庸问责,构建起治检从严、奖罚分明的廉政防控体系。

五年来,全院有5名干警以优异成绩入选省、市检察业务人才库,26人次在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4名干警被授予“全省优秀检察官”、“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六、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部署要求。把严格执行县委决议、决定作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坚持重要事项和大要案办理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根据县委、县政府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始终与全县工作大局同频共振,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狠抓落实。主动邀请代表进行专项视察,认真办理各类建议、提案39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着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创新检务公开举措,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开展新闻发布会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做到重大案事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检务”,设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信息化公开平台,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向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通报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沟通能力,更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支持,始终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之源。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相统一,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服务发展始终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只有把履行职责与着眼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才能肩负起检察工作的使命担当。

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始终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只有把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才能彰显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

机制创新始终是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法律监督的方式方法,才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只有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才能夯实检察工作的发展根基。

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平公正执法能力、法律政策把握能力、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队伍高层次专业人才匮乏、人少任务重等矛盾仍然突出。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通过加倍努力工作,逐步予以克服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宜游沂南,全力谱写中国梦沂南篇章的关键之年,也是我院立足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起点,谋求新发展、迈向新目标的开局之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宏伟蓝图,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考验,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出色的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厚望。

2017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民生检察建设着力点,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创新发展,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围绕协调发展,加强对涉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民商事案件的监督;围绕绿色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围绕开放发展,依法打击阻碍“三引一促”、影响招商环境的犯罪;围绕共享发展,依法打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犯罪。同时,继续抓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案件,为打赢扶贫攻坚“新孟良崮战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业务立检的主线,更加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突出打击个人极端暴力、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源头预防,狠抓风险管理,确保办案数量与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聚焦监督主业,全面强化诉讼监督,依法及时纠正有罪不究、违法裁判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品牌建设的内生动力,更加自觉地提高参与社会治理水平。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主动拥抱现代科技,运用最新科技成果提高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融合科技创新的理念走群众路线,努力提供更多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的检察服务,把司法温暖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心坎上。

四是坚持把重视学习、学用结合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更加有力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忠诚型”检察院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司法为民。深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好员额制检察官管理、现有人员分类定岗等工作,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以培育检察职业道德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全力构建以理念、素质、管理、廉政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体系。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各位代表,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打造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加快宜业宜居宜游沂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